好好走在人行道上,突然被高空掉落的广告牌部件砸伤,这种“飞来横祸”该找谁索赔?

原告主张多方均应担责,被告答辩各有理由“不担责”

近期,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对建筑物悬挂物坠落致损的责任认定与赔偿问题作出明确裁判,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与群众维权提供了司法指引。

2025年1月,韩女士在人行道正常行走时,甲公司所属的广告牌部件突然坠落将其砸中,造成韩女士头晕及面部疼痛出血,牙齿也出现不适症状。

事发后,路人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韩女士被送往医院诊治。诊断结果显示,韩女士鼻部皮肤软组织撕脱伤,牙齿松动,后续还需进行数月的抗瘢痕治疗。

因与涉事方协商赔偿无果,韩女士将广告牌所有权人甲公司、房屋出租方及招商方三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原告主张多方均应担责。韩女士认为,广告牌所有权人甲公司是直接责任人,房屋出租方亦是物业管理服务方,对广告牌有管理维护义务,招商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三方均未履行自身义务,应对其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答辩各有理由“不担责”。广告牌所有权人甲公司认为,已经尽到合理管理和日常维护义务,部件坠落属于意外突发情况,所以不应承担责任。房屋出租方认为,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使用方应自行承担因房产使用导致的损害后果;且曾就安全隐患出具整改通知,已尽到提示注意义务。招商方认为,其并非案涉房屋出租人,也不负有任何管理职责,损害后果的发生与其没有任何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广告牌所有权人和房屋出租方承担主次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韩女士被广告牌部件砸伤的事实,有报警回执、视频及照片、医院急诊病历、诊断证明等予以佐证,其因治疗产生了相应医疗费用,后续需要多次复查。经专业机构鉴定,确定了韩女士的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关于主体关系,甲公司为案涉广告牌所有权人,房屋出租方与甲公司签有租赁合同,并约定由房屋出租方为甲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原告无证据证明招商方公司对案涉房屋及广告牌负有管理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广告牌所有权人甲公司须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广告牌所有权人,对广告牌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因未有效管理维护,导致部件坠落砸伤原告,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存在主要过错。房屋出租方公司须承担次要责任,作为案涉房屋出租方,广告牌悬挂位置属其管理、维护范围,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虽曾就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但未能完全避免损害,需承担相应责任。另一公司不担责,原告主张其担责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院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对各项损失逐一认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律师费等,并最终确定损失总额,由广告牌所有权人甲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房屋出租方承担20%的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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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物坠落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9月17日,陕西硕瀚律师事务所主任冯涛律师分析,首先,这起案件的核心法律关系,本质是建筑物悬挂物坠落引发的特殊侵权责任纠纷,关键在于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过错推定原则”。这和普通侵权案不一样,不是让受害人去证明责任人有过错,而是反过来由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自证“自己没过错”,如果拿不出有效证据,就得承担责任,这无疑大大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

再看责任主体的界定,法院的判决其实很清晰。甲公司作为广告牌的所有权人,天然负有管理和维护的法定义务,部件坠落本身就说明没尽到责任,存在主要过错,所以要担主要责任。而房屋出租方同时还是物业服务提供方,即使之前发过整改通知,但没真正阻止损害发生,还是有管理疏漏,得承担次要责任。至于招商方,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对广告牌有管理职责,就不用担责。

遇到类似的高空坠物事件,处理起来得抓住关键步骤。第一步,一定要先固定证据,这是维权的根基。现场的照片、视频得马上拍,接着报警并要到报警回执;去医院治疗时,急诊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票据这些都得留好,后续的误工期、护理期鉴定报告也很重要,这些都是认定损害和赔偿金额的关键。

第二步是找对责任主体,不能盲目追责。如果是商铺广告牌、大楼外墙装饰这类坠落,重点找所有权人和管理人,比如广告牌的所属公司、大楼的物业公司或房屋出租方;如果是住户阳台的花盆、空调外机掉下来,直接找对应的住户;如果实在不知道是哪户掉的,可以把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都列为被告,查明实际责任人后,再由他最终承担责任。

最后是索赔环节,先和责任方协商,谈不拢就去法院起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要拿出证据证明损失。维权过程记住“过错推定”这个核心原则,不用自己费力证明对方有错,只要说清谁该负责、自己受的伤,剩下的就由对方来证明其没错,证明不了就得赔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任婷 B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