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作者不是法官,有人搞错了哈。
自从9月16号,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出农妇杨宝花因在法院大厅骂法官没有良心,被罚10万加15天拘留之后,舆论圈便炸开了锅。
我写了2篇文章。
今天,刚刚入驻网易号发文。
我的观点很简单:只要女法官或者法院院长有一个“良心好点”,就不会有这么一个不符合天理国法的处罚。
在舆论压力下,刚刚,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最新回应:
识时务者为俊杰!山东临沂退还天价罚款10万元及利息!拘留15日已经执行完毕就不纠正了。
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关于网上帖文反映“山东临沂一法院作出十万元罚款,适用法律错误”事件,引发关注。
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
经审查,在对杨某花处以拘留处罚决定的同时,又对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法律错误,须予以纠正。
目前,我院已撤销对杨某花的罚款决定,将10 万元罚款及利息退还,并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同时将继续深入调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院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衷心感谢媒体朋友和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9日
现在各级法院招录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是法科生,而且都是从学校直接考进法院。
他们既缺少社会生活的历练,也缺少对社会底层生活的怜悯和体验,更不会与老百姓打交道。
虽然满口法言法语,但不会说老百姓能够听得懂的语言,更不懂社会的一些事理。
尽管如此,这些人又自恃文化水平、知识水平高。
他们通过了天下第一难的法考,更觉自己很了不起。
因此,在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上,甚至在对待律师的态度上,都自带一种先天的优越感。
这些人认为自己永远都是正确的,认为自己只要没有受贿吃请,没有被人情左右,自己做出的判断就永远都是正确的,绝不允许任何人对自己的判断质疑,缺少最起码的平等意识和反思态度。
这是当下法检队伍,特别是年轻的法官、检察官普遍存在的倾向。
不过,这次权力的任性和傲慢,在强大的舆论监督面前,终于纠正、服软、屈服。
这是人民的胜胜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