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主演剧集《夏至未至》的出品方——华策影视旗下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下称“辛迪加影视”)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该公司被强制执行标的总额6737.48万元,据红星新闻报道,该公司迄今仅履行600余万元,未履行金额高达6130.45万元,法院对其目前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限消令源于《夏至未至》版权许可合同纠纷,根据法院判决文书,因辛迪加影视与合作方产生合同纠纷,经两审终审被判败诉。2025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裁定辛迪加影视需返还授权费用并支付利息和其他费用,共计7400余万元(执行标的核定为6737.48万元)。判决生效后,辛迪加影视未足额履行义务,导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公开资料显示,辛迪加影视成立于2008年,系A股上市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33)全资控股的孙公司,股权路径为:华策影视100%控股上海克顿传媒,克顿传媒100%控股辛迪加影视。该公司注册资本仅500万元,但作为华策旗下品牌剧旗舰制作方,曾出品《夏家三千金》《爱情睡醒了》《爱情公寓3、4》《夏至未至》《天盛长歌》等多部知名剧集。

其母公司浙江华策影视成立于2005年,由赵依芳与傅梅城夫妇创立,总部位于杭州。赵依芳现任公司董事长,傅梅城为实际控制人及最大股东。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月27日(即终审判决后4日),辛迪加影视法定代表人由傅梅城变更为刑建丰,外界推测此举或为隔离法律责任。截至发稿,华策影视未就子公司被强制执行事项公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