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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医学界的一篇文章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关注,重点谈到了门诊医保的控费问题。
文章中提到,如今的医保控费,正在从住院逐步延伸至门诊。
大家都知道,医保的改革这些年在持续的推进,从调整医保报销比例、扩大慢性病报销范围到门诊报销政策的变动等,国内医保的优越性也在逐步凸显。
这一次,广东医保改革的重点,是将普通门诊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改为“按人头付费”。
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呢?
“按项目付费”,指的是医保机构根据患者的检查次数、开药剂量等向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支付费用。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定价简单明了,医院和患者心里都有数,在报酬与医疗服务挂钩的体制下,能最大程度的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当然,缺点也很明显。
有些医院为了增加收入,可能会出现盲目多开检查、多开药,造成过度医疗等情形,给患者就医带来负担。
而在“按人头付费”的模式下,医保会根据签约参保人的数量,按固定标准(人头费)支付给医疗机构,用于覆盖这些签约居民在一段时间内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服务费用。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或更利于医保控费
也就是说,无论参保人实际看病次数、检查项目或用药多少,医保支付给医院的总金额基本固定。
例如,假如某医院每年普通门诊接待人数为1万人,当地医保给普通门诊定的人头费标准为100元,那医保部门当年支付的费用就是100万元。
这样一来,如果医院把控好成本,可能会“赢利”;反之,则可能会”亏本“。
如果从降低门诊费用增长过快的角度,这种模式的确效果突出。
作为医疗机构,不论患者看病多少次,得到的只会是固定金额的支付,从而会倒逼医院和医生去采用更经济高效的治疗方案。
说白了,就推动医疗服务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型。
如今,不只是在广东,镇江市、淮北市、安庆市等多地从2023年就已经开始了“总额预算下门诊按人头付费改革”探索,浙江金华、北京、天津也在改革中。
不过,按人头付费也不是没有缺点。
有专家指出,或许存在两类潜在问题:推诿复杂或者严重病情患者、医疗服务不足。
比如,有些疾病,医疗机构为了节省成本,可能会选择更便宜的治疗方案,省去一些必要检查,或许会影响到患者的就医质量。
以前,人们就医吐槽的是“不该查的乱查”,而门诊医保改革会,会不会出现“该查的不让查”,还有待于实践的验证。
如何避免这个问题,既要医院加强管理,更需要医保部门充分发挥好监督管理的职能。
当前,“门诊按人头付费”模式主要集中在特殊病和慢性病门诊、家庭医生签约门诊服务等方面。
而广东此次的医保新规,将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一步是否会扩大该模式的覆盖范围,要看各地改革的成效。
从评论区的留言来看,支持与反对的声音都有。
赞同的网友认为,现在按人头付费,医院不搞过度医疗,也让参保人看病少花冤枉钱。
反对者则认为,如果医院为了保人头费用尽量多结余,会不会去削减必要的医疗服务?
一些效果好的特效药、贵药不给开了,开出的全是廉价低质的仿制药,那病人如何得到有效的治疗。
其实,这个话题有争议也是意料之中,医保从开始就伴随着各种质疑的声音。
对于大多数网友来说,并不熟悉医疗内情,也很难看清楚两种模式的真正利弊,我们只是从最浅显的医疗费用去判断,到底是花多了还是省了钱。
但医疗费用又是一个复杂的东西。
就像此前,国家集采大幅降低了药价,然而其他费用涨上去了,患者整体的费用不降反增。
那我们能就此下定论去指责“药品国家集采”不好吗,也不公平。
应该说,国家出台的各项医疗改革措施,初衷一定都是为了患者着想,这是毋庸置疑的。
只不过,只要是人在执行,就很难保证中间不出问题。
怎么办?
只要定好制度、加强监管、加大对违规的处罚力度,最大程度的把这个漏洞给堵好。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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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信息来源:
医学界:多地医保大动作:门诊也要控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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