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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寻美南部(原南部传媒)推送
近日,有网友通过网络平台留言反映: 民办幼儿园大班未落实减免保缴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这里所说的学前一年就是通常所说的幼儿园大班;对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9月1日,我的孩子在南部县民办幼儿园进入大班,保教费已全额收取,学校回复未收到领导部门减免保教费的通知。
《意见》规定,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为何至今没有执行?
对此,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南部县民办幼儿园大班未落实减免保教费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免除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参照当地同类型的公办幼儿园免除保育教育费标准,扣减保育教育费。并要求民办幼儿园大班幼儿在省、市、县减免实施细则未出台前暂停收取保教费,对已经提前收取的学校要求“一校一策”制定退费方案,并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南部教育的关注和关心!
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9月16日
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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