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报道,湖南一试管婴儿青青出生后确诊肾病综合征,后发展为尿毒症并接受肾移植。现年6岁的她需每日透析并服用抗排斥药物。其父母柏先生、刘女士(湖南80后夫妇)认为,中山一院在试管婴儿过程中未进行遗传基因检查存在过错,遂以三人名义分别起诉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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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中,广州越秀区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认定:不排除医疗过错与青青“缺陷出生”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法院据此判决医院分别向青青、柏先生、刘女士赔偿3.8万余元、1.05万余元及1.68万余元。三人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申请再审。

近日,广州中院再审认为此前的鉴定意见不够明确,发回重审。柏先生夫妇强调,此前另一孩子亦因肾病综合征夭折,医院未做遗传基因检查应承担责任。(潮新闻)

编辑:张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