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灼韶华》陈母走路像踩了棉花?90%观众没看懂这破事!

最近追这剧,别的不说,陈母一出场我就皱眉。李勤勤演的这角色,走路东倒西歪,跟刚喝完酒似的,弹幕都在刷“她腿是不是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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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家是“裹小脚”。

剧里说她是大户人家小姐,裹了三寸金莲。可问题是,裹脚就该这么走路?我奶奶辈有位阿太也是裹脚的,人家走路虽慢,步子小,可每一步都稳当,哪像陈母这样,走两步晃三下,看着随时要栽跟头?

这演技,真没眼看。

李勤勤不是第一次这么演了。之前看她别的剧,不是大呼小叫就是挤眉弄眼,好像生怕观众不知道她在“演戏”。陈母这角色戏份比男主还多,每回出场都咋咋呼呼,一点大户人家太太的稳重样没有,倒像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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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替她找补:“人家是为了突出裹脚陋习!”

突出陋习就得这么夸张?裹小脚对女性的伤害是真的,硬生生把骨头折了,疼得钻心。可老辈人说,她们从小裹脚,早就习惯了,走路慢归慢,稳得很。哪有陈母这样,走段路鞋都掉了,露出脚来跟展示“战利品”似的?

观众眼睛又不瞎。

弹幕里有个评论扎心了:“要不是我家阿太也裹脚,真被她骗了!阿太走得慢,但从没东倒西歪,她说‘裹脚是苦,可不能让人看着像个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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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还是演员没吃透角色。想表达陋习,有一百种方式:比如她晚上泡脚时疼得龇牙咧嘴,比如看到女儿要裹脚时眼里的不忍,不比走路晃悠强?

非要说她是为了“艺术夸张”,那这夸张也太没谱了。正常脚穿小鞋都磨得慌,她这裹脚布缠一天,走路难受能理解,但难受不代表要演成“中风后遗症”啊?

不是所有老演员都叫实力派。李勤勤这年纪,演了这么多年戏,连个角色的基本体态都抓不住?陈母这角色,本该是陋习的受害者,结果被她演成了“搞笑担当”,观众看着出戏,哪还有心思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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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脚不是这么演的。

批判陋习是好事,但得用对方法。真实的痛苦比刻意的夸张更有力量。老辈裹脚的女性,她们的隐忍和无奈,不是靠走路东倒西歪就能演出来的。

说实话,要不是冲着热依扎和剧情,陈母这部分我真想快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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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技这东西,用心不用心,观众一眼就能看出来。你觉得李勤勤这演法,是在突出陋习,还是单纯没演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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