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作为绿色出行的重要工具,为城市交通注入了便利与活力。近期,我县在县城区67个点位陆续投放500辆共享电车(具体位置附图如下)。
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优化停车秩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您:文明驾驶、规范停放、安全出行。
文明出行
驾驶共享电动车出行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驾驶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根据具体路段保持适当车速,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礼让行人。
适龄驾驶
各共享电动车用户需按照使用说明完善用户基本资料,实名注册认证个人信息,未满16周岁人员禁止使用共享电动车。
一人一车
共享电动车设计标准为一人一辆,若超重会导致刹车距离变长、重心不稳等现象,严重影响骑行人对于车辆的把控。为了更好的保障安全,共享电动车严禁载人;在驾驶共享电动车出行期间不搭载体积、重量超标物品,不影响安全行驶。
定点停放
共享电动车驾驶结束后应按照小程序或APP提示将车辆停放于共享电动车专用停放点,做到不乱停乱放,不违规侵占城市道路,不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
市民朋友们,共享电车更需共享文明,让我们共同参与,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文明便捷的出行环境,将共享单车打造成为景州文明的亮丽风景线!
来源:景县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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