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一则令人心碎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小翔(化名)在物流企业实习期间不幸身亡。据家属透露,从8月25日至9月13日事发,小翔连续工作未曾休息一天。
死亡证明上冰冷的“心脏性猝死”五个字,与他入职体检时“身体健康,无原发性疾病”的结论形成残酷对比。这个年轻生命的骤然逝去,揭开了学生实习权益保障的深层次问题。
01 高强度实习,生命无法承受之重
小翔的实习生活堪称“魔鬼日程”。根据家属提供的排班表,8月排班26天,休息仅5天;9月更是排班26天,休息只有4天。
他的同学向记者透露,从7月至今小翔一直在上夜班:“7月和9月都是从晚10点上到早7点,8月是从凌晨1点上到中午1点。”这种昼夜颠倒的工作节奏,即使对体格健壮的中年人都构成极大负担,更何况是一个还在成长中的20岁青年。
小翔曾向校方反映工作太疲累,但遭到拒绝。家属的这一说法与学校回应形成矛盾——校方声称“未曾收到相关反馈”。真相究竟如何,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
02 实习制度漏洞,三方协议形同虚设?
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道综治中心调解人员披露了一个关键细节:原本学校、涉事企业及学生签过的“三方协议”履行时间是9月30日,但小翔实际上岗时间却是7月2日。
这近三个月的提前上岗,究竟是谁安排的?为什么学生的休息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些疑问都需要警方调查给出答案。
涉事企业工作人员表示,招聘时已说明“鄂州因为业务类型原因,只有夜班”,并称“业务高峰期可能加班,不是强制性加班”。但这种事先告知,是否能成为超强度实习的合理理由?
03 谁该为年轻生命负责?
校方目前已经成立工作专班,表示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协助家属推进善后处理”。涉事企业则表态“愿意进行人道主义补偿”,将“全力协调,安慰家属”。
但人道主义补偿远远不够!如果一个企业的用工安排导致员工猝死,仅仅“人道主义补偿”就能免责吗?学校作为实习安排方,是否尽到了保护学生的责任?
调解人员坦言:“因调查结果还未明确,暂无法断定长期上夜班与小翔死亡有直接关系。”但常识告诉我们,连续夜班、缺乏休息与猝死之间存在明显关联。
04 学生实习权益保障缺位
这起悲剧暴露了当前学生实习权益保障的严重缺位。实习单位往往将学生视为“廉价劳动力”,学校则可能为了就业率数据而对企业的用工条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实习生的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安全保障常常处于监管真空状态。他们既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有完善的劳动保护,又不具备学生的轻松环境,成为夹缝中的“双重弱势群体”。
类似小翔的遭遇并非个例。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实习生过度劳累、权益受损的事件,只是绝大多数没有造成如此致命的后果。
学校和企业都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试图撇清责任。但无论如何,一个20岁的年轻生命已经在高强度实习中消逝。
他的去世应该唤醒我们对实习制度的重新审视。年轻人的青春不该在无限度的夜班和连续工作中消耗殆尽。
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实习生劳动保障机制,明确工作时间和强度上限,为实习生织就一张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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