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醉驾致三人死亡案庭审:家属求死刑,车主当庭称'没罪'…
9 月 23 日清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台阶上,几名手持照片的群众格外醒目。照片中,20 岁的小盛、他的女友以及未满 3 岁的侄女并肩而站,笑容青涩。这张由三张单人照拼接而成的合影,成了三个年轻生命留在世间的最后印记 —— 一年前的一场醉驾事故,将他们从亲人身边永远夺走。如今,受害者家属的诉求简单而坚定,他们举着照片向法院方向望去,口中反复念着:“必须死刑。”
庭审六小时:家属情绪崩溃,车主否认有罪
当天上午 9 点,案件正式开庭,庭审持续至下午 3 点 30 分,长达六个半小时。走出法院时,一名家属因情绪激动浑身瘫软,被亲人背起离场,现场气氛压抑。而庭审中的一个细节,更让家属难以平静:车主孙某当庭表示自己 “没罪”,这一态度与家属的悲愤形成尖锐对立。
这场庭审的焦点,指向一年前那场毁灭性的撞击。时间回到 2024 年 9 月 22 日晚,孙某驾车带着黄某来到信阳市明港镇一家烩面馆,两人用餐期间饮用了大量白酒和啤酒。
约四小时后,22 点 26 分,黄某向孙某索取车钥匙,独自驾驶孙某的粤 L 牌照小型客车上了 333 省道。谁也没想到,这条寻常的回家路,成了三条生命的终点。
司法鉴定显示,黄某驾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速度高达 174 公里 / 小时,远超该路段限速。随后,车辆狠狠追尾了小盛驾驶的电动两轮摩托车 —— 当时车上载着他的女友和侄女。
巨大的撞击力让黄某的车失控,继续撞向路边房屋及停放车辆,而摩托车上的三人当场死亡,黄某本人受伤。经检测,黄某血液酒精含量达 203 毫克 / 100 毫升,是醉驾标准(80 毫克 / 100 毫升)的两倍多,交警部门最终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家属的一年:从丧亲之痛到二次伤害
“我儿子从小就乖,省下饭钱给我买项链,说妈妈辛苦。” 小盛的母亲代女士至今记得儿子的孝顺,可这份记忆如今成了最锋利的刀。惨剧发生后,代女士近十天无法进食,全靠营养液维持生命;2025 年春节,本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车主一方却派人上门,撂下一句 “要多少钱?30 万 20 万不准提,我们没有错!”,让她瞬间崩溃。
更让家属寒心的是,事发至今,肇事方从未正式道歉。代女士在社交媒体上记录丧子之痛时,还遭到部分网友的恶意攻击:有人以 “司机是 00 后,年龄小” 为由为黄某开脱;有人甚至颠倒黑白,留言 “你家孩子不出门就不会出事”“你们也给对方家庭造成了伤害”。
面对这些言论,代女士在评论区哽咽回应:“黄某再小也是成年人,我的孙女才 3 岁,她有什么错?她才刚来到这个世界啊!”
罪名升级:醉驾 + 超速,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次庭审中,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引发关注:肇事司机黄某被控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车主孙某被控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前者最高可判处死刑。
为何不是常见的 “交通肇事罪”?关键在于黄某的行为情节。其同时存在醉驾(酒精含量超标准两倍多)和严重超速(174 公里 / 小时)两种极度危险行为,无视交通安全法规与公共安全,最终导致三人死亡、多车损毁的严重后果,符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的构成要件。而车主孙某,则因被指控 “明知黄某醉酒驾车违法且危及公共安全,仍任由其驾车”,面临过失犯罪的指控。
择期宣判:家属拒和解,只求严惩
目前,法院已宣布案件择期宣判,法官将进一步审议案件细节与法律适用问题。对于结果,受害者家属的态度十分明确:坚决不接受和解,不索要赔偿,唯一的诉求是判处黄某死刑。“钱换不回我的孩子,我们只要法律给个公道。” 代女士和小婷(小盛女友)的母亲陈女士异口同声地表示。
一边是家属 “必须死刑” 的坚定诉求,一边是车主孙某 “没罪” 的当庭否认,这场因醉驾引发的悲剧,在庭审结束后仍未画上句号。黄某最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是死刑?孙某的 “无罪” 主张能否成立?随着择期宣判的临近,这起案件的走向,仍牵动着无数关注公共安全的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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