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孟小龙律师代理的一起盗窃案,经检察院审核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该案涉案金额近二十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金额在法律上属于“数额巨大”情形。
接手该案后,孟小龙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并积极与承办人进行沟通,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在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又及时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在法律意见书中,孟律师认为,本案应不构成盗窃罪。之后又多次致电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律师对本案的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孟律师认为,每一个案子,律师除了要认真分析案情,还需要准确写好法律意见书,同时需要积极与承办人进行富有成效的沟通和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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