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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赦是一名乞丐孤儿,一清二白的雇农。

他长得圆头圆耳,像尊笑面佛。

只要一开展运动,他就成了大红人。运动一过,他就成了一个泄气的皮球。

土改那年,他才22岁。

诉苦大会上,他声泪俱下,被定为“土改根子”。

工作队派他到本镇一户逃亡地主家看守浮财,他却和地主遗弃的姨太太寻欢作乐,因此断送了升格为“工作同志”的前程。

他痛苦流涕地悔过,还是分到了田地和一栋全木结构的别墅——吊脚楼。

可是好吃懒做的他不会种地,花钱又大手大脚,就靠变卖吊脚楼里的东西过日子。

几年下来,坐吃山空,连个媳妇也没娶上,还喜欢到处吃白食。

王秋赦虽然是个无业游民,但是有个优点,肯为街坊跑腿帮忙。红白喜事,他总是不请自到,忙上忙下,当然也蹭吃蹭喝。

另外,他一个单身汉住着整整一栋宽敞的吊脚楼,县、区下来的工作同志就愿意到他楼上来歇宿。

因此,他就结识了一些县、区的干部。

干部们看他家里破破烂烂,就经常给他发些救济款或物资。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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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清运动”开始后,王秋赦就与县委派下来的工作组组长李国香勾结在一起。

他们合伙揪出了新富农胡玉音夫妇、粮站站长谷燕山、大队支书黎满庚、五类分子秦书田等人。

两人一唱一和,俨然成了千里马和伯乐的关系。

李国香介绍王秋赦入了党,并让他接替黎满庚成为芙蓉镇大队支书

头脑灵光的王秋赦红极一时,成为全县活学活用标兵。

后来,李国香被红卫兵小将挂上破鞋游街示众,忘恩负义的王秋赦落井下石,激烈控诉她的种种罪行。

可是一年后,县革委会成立,李国香又当上了常委,还兼任公社革委会主任。

王秋赦又调转风向猛拍马屁,再次成为李国香的亲信,而且发展成她的情人。

因此,王秋赦获得提拔,成为威风八面的芙蓉镇镇长。

运动结束后,全县开始平反冤假错案,王秋赦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他疯了,每天在大街上游荡,高喊:“阶级斗争,你死我活啊!”

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吊脚楼也倒塌了。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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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赦好逸恶劳,是个投机分子,曾经爬到权力的巅峰,做了芙蓉镇的镇长。

他和李国香一起,迫害了无数无辜的人民,将芙蓉镇毁得满目疮痍。

但他终究成了时代的弃儿,因此精神失常。

他大起大落、近似荒诞的经历,也给我们很多启示。

1.在特定的环境下,人性的恶可以无限的放大。

恶的环境会放大人性中的恶,催生像王秋赦、李国香这类无恶不作的人。

环境对人产生重要的影响,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出淤泥而不染,其实很难。

所以,我们要尽量远离垃圾人,远离那些不良的环境。

2.缺乏独立人格,依靠投机取巧,命运终究是个悲剧。

王秋赦好吃懒做,他的人生高光时刻全部依附于运动,一旦运动消失,他的价值也就丧失殆尽,因此精神崩溃。

他没有道德观念,投机取巧,趋炎附势,即使李国香多次提携他,但是在李国香落难时,他照样落井下石。

他对周围的邻居更是心狠手辣,毫不手软。

他没有独立人格,精神世界一片荒芜,当他热衷的“运动”不复存在,他的世界也必然坍塌。

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王秋赦就是一个无所事事、混吃混喝的无赖,为什么李国香偏偏看中了他?

李国香不仅一路提拔他,而且两人长期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王秋赦为了表示忠诚,甚至一直没有结婚。

这就是典型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李国香需要培养一批忠诚的爪牙,正直善良的人自然不会与她为伍,比如谷燕山。

在运动之前,李国香就曾主动勾引过谷燕山,但是被谷燕山断然拒绝,这也是后来谷燕山挨整的原因之一。

可见,一个人不可能被所有人的喜欢,喜欢你的人大多都是同类人。

强者不与弱者为伍,善者不与恶者为伴。

所以,朋友可遇不可求,不要刻意讨好他人,同频的人会自然相互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