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江苏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环保”)在收购山西瑞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赛科”)股权事项上存在问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崔健也因未能忠实、勤勉履职,对违规事项负有责任,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了解,燎原环保于2022年支付2300万元现金,购买了瑞赛科6%的股权。当时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预测,瑞赛科2023年度应实现净利润4095.47万元 。然而,实际情况是,瑞赛科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仅为1499.40万元,仅为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的36.61%,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
基于上述情况,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于2025年9月23日做出决定,对燎原环保及崔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燎原环保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若燎原环保及崔健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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