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南湖晚报)
刚刚,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加大对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及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持续扩大政策受益群体,市公积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
其中,对于市民关心的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方面放宽条件,以后在嘉兴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不再限制缴存地或户籍地。
不仅如此,针对购买绿色建筑申请贷款,上浮贷款额度。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等“好房子”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同时,加大对多孩家庭公积金支持力度。新政明确,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或月缴存额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在此次政策调整中,我市还进一步优化了公积金贷款还款政策,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之间进行转换;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还款额调整为不低于1万元整。
对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持A或B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才,将享受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同等的公积金政策。
这些政策将于今年10月9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办妥一般抵押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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