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4月2日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
使用政策的通知》
贷款额度提高
取消
住房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度关联限制
赶紧来看看这些利好变化吧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
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报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
(二)符合多项最高额度上浮政策的,可叠加上浮。
二、取消住房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度关联限制
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度不再关联。
三、助力城市更新
(一)缴存人因房屋征收拆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
(二)缴存人住房被纳入本县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个人出资部分改造费用。
以上政策自2026年4月13日起施行。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日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
使用政策的解读
一、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自2026年4月13日起,单、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申请贷款的缴存人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二)对于同时符合我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政策的(现役军人家庭、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所购房产已列入“好房子”项目),贷款最高额度实行叠加上浮。如:申请人家庭同时符合3项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政策的,计算方式为:130+130×(30%+30%+30%)=130+130×90%=247万元。
二、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度关联限制
缴存人连续6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收入稳定、征信良好、具备偿还贷款能力,发生购建房行为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度不再受住房公积金余额倍数限制。
三、关于助力城市更新政策
(一)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拆迁资料,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
(二)缴存人所拥有的住房被纳入本县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个人出资部分改造费用,累计提取总额(含直系亲属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个人出资部分。本人及直系亲属需分别办理提取手续。
此次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
充分体现了对职工住房需求的支持
无论是贷款额度的提升
还是提取政策的优化
都将为职工购房
提供更多便利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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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错过这些利好政策
来源/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云南红河发布
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任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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