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
但是在国企-民企-农民工之间,普遍存在一种叫“三角债”的债务纠纷,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稳定。
就在前些时候,国务院下达“铁命令”——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生效,这份被外界称为“催债令”的文件明确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包括央国企,从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付款期限都不允许超过60天。
白纸黑字写进文件,这次是动真格,要强力推动各地落实。为什么这件事这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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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企业被拖欠账款的现象有多严重吗?
我们登录到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查看了一下,目前登记量已经超过36万笔了,债权人超过10万家,热度非常高。
另外,从数据上看,截至2024年底,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137.77万亿元,利润总额为 7.03万亿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已经突破26万亿元,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要知道,我国所有流通中的实体钞票加起来,也就是M0都还不到13万亿。
这26万亿的应收账款堆在一起,是所有企业利润总额的3.5倍。一旦收不回来,相当于三年多白干了。而且很多公司的应收账款占收入的比重甚至超过了50%。
更扎心的是,今年前四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同比增速回升至9.7%,较2024年全年6.6%的增速明显抬头。
活干了,钱收不到,“三角债”越滚越大,不少企业就这样被拖垮。
国家此时出手,正是要遏制这一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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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话:还钱是头等大事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中央财办通过新华社明确表态:要“尽最大能力加快偿还拖欠企业账款”。
这说明,清欠工作已经被提到最高优先级。
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直接点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账款拖欠问题仍较突出”,并针对地方政府没钱还、不愿意还,提出了硬核措施:
一,把还债纳入专项债优先项:拟安排4.4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中一部分就要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二,建立政府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力清理欠款,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
有业内人士说:“规则已经变了,还钱成了各部门必须完成的KPI。如果还抱着‘能拖就拖’的老想法,挨处分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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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欠款,也是在刺激经济
当前经济最要紧的事之一,就是拉动消费、激活内需。
把清理欠款提到战略高度,正是出于这个考虑。
要知道,企业之间的“三角债”,让很多中小企业现金流紧张。你欠我、我欠他,大家都拿不到钱,员工的工资发不出来,家庭收入受影响,最终拖累的是整个社会的消费和就业。
那26万亿的应收账款,哪怕只收回十分之一,也能释放2.6万亿的资金流动,相当于给每个老百姓发了1857元的“消费券”。
清华大学的测算就显示,每释放1元被债务冻结的资金,就能够激活6 - 8倍的经济活力。
也就是说每1元被释放的冻结资金,能帮助一个原本因缺钱而停摆的车间运转起来,让机器重新轰鸣;能保住十个工人的饭碗,让他们不用为生计发愁。
所以,遏制债务增长,释放冻结资金,督促地方清偿企业欠款,紧迫感十足。
那么,修订定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带来哪些变化?
新规主要有四大亮点:
①付款期限锁死60天
机关和事业单位必须在30天内付款,最长不超过60天。不能以“走流程”“领导换了”等理由拖延。故意拖延验收的,期限照算。
②逾期要付高额利息
新条例还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这样折算下来,逾期年利率高达18.25%,有法可依,对单位而言就是一种无形的压力。
③支付方式上,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的方式,借此来变相的拉长付款的期限。
④明确了省一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负总责”。
各单位要“自曝”拖欠情况,严重失信的将影响经费、融资、评优等,甚至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可以说是非常严格。
总的来说,这份新条例比2020年的版本更严、更细,也更迫切。看来,这次是下定决心,要清理旧账、修复信用,为中小企业真正“减负输血”。
在当前这个关键时期,抓紧时间刮骨疗毒,激活中小企业,就是稳住经济的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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