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警示广大驾驶员
充分认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的
严重危害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柳城街道将近期查获得部分酒驾违法案例曝光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案例一
2025年08月11日00时18分许,蒙继光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途经南安市成功街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107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025年08月11日00时29分许,白志华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途经南安市成功街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207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2025年08月18日20时28分许,陈圳杰(C1E)驾驶无牌电动两轮摩托车途经溪美环城西路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11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2025年08月20日0时05分许,高树江(C1)驾驶无牌电动两轮摩托车途经溪美二环路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11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2025年08月21日00时44分许,洪金堆(C1)驾驶闽C1UY55号小型轿车途经柳东路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5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六
2025年08月23日23时53分许,陈周江(C1E)驾驶闽CN003P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成功街东南红绿灯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4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七
2025年08月24日01时20分许,黄振兴(E)驾驶闽C29W1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民主街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12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八
2025年09月04日00时36分许,陈月华(E)驾驶闽C20EC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新华南路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2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九
2025年09月12日01时08分许,黄云川(C1)驾驶闽C9573E号小型轿车途经河滨路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7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十
2025年09月12日00时46分许,颜小虎(C1E)驾驶闽CV382T号小型轿车途经河滨路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14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十一
2025年09月12日01时11分许,王列波(C1)驾驶闽DFE6502号小型轿车途经河滨路路段被南安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8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提示
广大驾驶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勿心存侥幸
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柳城街道道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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