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透露,目前税务部门和各大平台围绕涉税信息首次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互联网平台企业将于今年10月份第一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在我看来,税基!税基!一切目标都是做大税基!金税系统建立这么久,各种模型测试了这么多,今年下半年明显加速,针对各种重点场景进行了优化,先是社保费改税,再是修订了增值税的境外业务计税方法,再是重点对平台经济从业人员和高收入人士加强了税收清缴力度!未来这方面的税基加强工作会越来越大!当下,我国财政刺激和托底经济效应显著,但导致债务规模越来越大,为了稳定汇率和利率制度!加大税基,而不是加大税率,成为了最好的选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并且和过去不同的是,这次是全系统联网,这意味着各种平台经济项下的收入等会被完整累积折算,补上了过去的税收漏洞!

从数据看,今年前8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198亿元,同比增长0.3%。其中,全国税收收入121085亿元,同比微增0.02%;非税收入27113亿元,同比增长1.5%。

从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来看,前8个月,国内增值税47389亿元,同比增长3.2%;国内消费税11523亿元,同比增长2%;企业所得税31477亿元,同比增长0.3%;个人所得税10547亿元,同比增长8.9%。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过去,平台经济因为虚拟化、跨区域化特征导致部分经营者通过隐匿收入、拆分交易等方式逃避纳税,形成线上线下税负不公,线上炫富不断,引发了大量群众的不满。

加之,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年交易额超 10 万元却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既扰乱市场秩序,又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个别平台还与高收入者串通,将工资、劳务报酬等收入转换为经营所得,利用核定征收降低税负,进一步加剧不公平竞争。

而传统税收征管手段难以适应平台经济海量、高频的交易数据,税管员穷极所有时间都无法核算完一个平台真实数据。

因此,本次政策通过要求平台企业定期报送数据,实现税务机关与平台间的信息直连,从而构建 “以数治税” 的精准监管体系。税务部门可通过数据比对识别虚假申报、虚开发票、行业行为数据对比、收入波动异常等风险行为,提升稽查效率。

而在当下全球经济衰退之际,国际治理协同全球范围内的数字经济税收规则重构,正在不断加速。中国此举与 OECD “双支柱” 方案、欧盟数字服务税等国际实践形成呼应,即通过强化信息透明度,为跨境税收协作奠定基础。随着CRS账户交换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一带一路” 国家共享平台涉税信息政策的落地,以及“亚洲倡议” 框架的签订,我国与亚洲、欧洲国家不断共享金融账户信息,仅2024 年已累计查补税款超 19 亿欧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本次税收优化,核心是让政策能覆盖网络商品销售、直播、货运、灵活用工等几乎所有互联网平台类型,包括境外平台在境内的运营主体。例如,亚马逊(中国)等境外平台的运营,也需通过境内代理人报送数据,确保监管无死角,逐步实现全球征税。

而平台本次报送的内容包括身份信息(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号)、收入信息(含销售额、退款额、交易数量)及直播相关的主播与合作方关联关系。数据需符合税务机关统一标准,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直连接口报送,确保可追溯、可验证

如果平台企业未履行报送义务,将面临 2 万至 50 万元罚款甚至停业整顿;但若已尽到核验义务,因经营者或从业人员过错导致数据不实的,可免除责任。此外,从事配送、家政等便民劳务且收入较低的从业人员,其收入信息无需报送,体现政策灵活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后,我们再看下影响!

本次政策降遏制 “刷单”“虚开发票” 等乱象,净化市场环境,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得到初步遏制。

符合税收要求的合规平台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与消费者信任,而依赖灰色操作的平台可能被淘汰,推动行业向技术驱动、服务升级转型。

本次新政后,中小商家需规范财务核算,如实申报收入,但年收入 12 万元以下群体(扣除专项附加后)实际税负可能不变或降低。

并且,本次政策明确禁止将劳务报酬转换为经营所得,高收入者通过平台偷逃税的空间被压缩。

我举个例子,新规前网络主播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将 800 万元收入拆分为多个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按 3% 核定征收,新政策实施后需按 45% 累进税率补缴税款超 300 万元。

此外,税务机关还可通过数据比对识别风险,如果商家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数据差异较高,则会面临缴税款及滞纳金处罚!

所以,本质上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政策是数字经济时代税收治理的里程碑式改革。其核心价值不仅在于增加财政收入,更在于通过数据赋能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平台经济从 “野蛮生长” 转向 “规范发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