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购日益普遍的今天,购物后的退换货问题也备受关注。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在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7天),如果消费者因为个人喜好、质量问题或其他合理原因不愿意完成交易,可以选择退货。
网友咨询:
线下购买商品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盛雪川律师解答:
《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提到,非现场销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现场销售经营者,应按承诺内容或双方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不再是线上专属。
商场和品牌在制定退换货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权益,做到公平、合理、透明。对于特价、换季商品等特殊情况,应该在销售时就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政策,避免产生纠纷。
盛雪川律师补充: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
(二)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
(三)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盛雪川律师
江苏卓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20多年,经典案例:工业园区某大型火灾处理法律顾问,为委托人减损2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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