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吃Y小姐的瓜。
引发全球华人高度关注的悉尼“豪车案”再度开庭。当地时间9月26日上午,Y小姐在悉尼唐宁中心地方法院(Downing Centre Local Court)进行了第二次提讯。
本次提讯,Y小姐未通过视讯出庭,由其律师约翰·科恩(John Korn)亲自到庭代理。科恩向法庭表示,自己在9月23日才首次与当事人会面,需要更多时间准备答辩,因此申请休庭三周。代理副注册官S Najm批准了请求,将案件延期至10月17日,并明确要求届时Y小姐必须作出“认罪”或“无罪”的答辩。
庭审中,律师尝试申请修改保释条件,将Y小姐原本每周三次向警局报到的要求减至一次。但副注册官回应称无权批准变更,必须通过正式申请程序。因此,现有保释条件仍维持不变,包括:
上交护照;
遵守宵禁(晚8点至早6点不得离开悉尼公寓);
禁止驾驶任何车辆;
每周向警局报到一次。
现场氛围较首次提讯有所收敛,但旁听席依旧坐满三十余人,其中八成是华人,显示出华人社区的高度关注。
此次庭审最重要的进展是指控的变化。根据《卫报》报道:
原有的“以不当行为造成人身伤害”(causing bodily harm by misconduct)指控已被撤销;
检方新增一项备选指控“疏忽驾驶致人重伤”(Negligent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目前,Y小姐面临的指控更新为四项:
危险驾驶致人重伤(Dangerous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疏忽驾驶致人重伤(Negligent driving occasioning grievous bodily harm)
拒绝或未能接受酒精呼气测试(Refusing or failing to submit to a breath test)
未向警方提供个人信息(Failing to provide police with her details)
根据新州法律,首项主要指控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而新增的备选指控如属初犯,最高刑期为9个月。检方此举被认为是“战略性布局”,即便主要指控难以成立,法庭仍可裁定较轻罪名。
神秘的Y小姐让此案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大量媒体和公众的目光,尤其是在华人社区。
8月15日首次提审时,近百名华人聚集法院外,希望一睹“神秘豪车女”的真容。Y小姐当时仅通过视讯短暂现身约10分钟,其律师未做出答辩,案件遂延期至9月26日。
本次提讯虽人数减少,但旁听席依旧坐满了关心此案的华人面孔。案件的每次进展,都持续引发着广泛的讨论。
当地时间7月26 日凌晨,普拉萨拉斯正常驾驶着一辆奔驰MPV,被Y小姐的库里南迎面撞上,据外媒报道,52岁的普拉萨拉斯可能永远无法再工作 ,目前正在悉尼东郊的一家康复中心接受治疗。
如今,案件继续延期至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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