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综合执法改革推开后,不少身处一线的事业工勤编制执法队员面临一个现实困惑:如果转为管理岗,是否能重新获得执法资格?
不久前,有位网友给我发私信,向我讲述自己的处境。他说自己是一名普通的事业工勤编制执法队员,原来没有资格考取执法证。今年单位通知他可以申请转岗至管理岗,他便心生疑问:转了岗位,是否就能重新持证执法?更重要的是,转岗这件事对他个人发展来说,究竟是好是坏?
事实上,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事业工勤执法队员由于编制身份的特殊性,不仅在执法资格认定上遇到障碍,在后续的参公登记、岗位分流等环节也常面临诸多不确定性。那么,转岗管理岗是否就能“一步到位”解决所有问题?还是说,有些困境仍会延续?今天,我们就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和执法资格管理实际出发,聊聊事业工勤人员转岗管理岗之后,执法资格如何认定,以及转岗带来的利与弊。
首先,从工勤编制与岗位设置的定位来看,为什么事业工勤执法队员会失去独立执法资格?
不少基层工勤执法队员对此感到不解。论经验,他们中很多人执法多年,业务熟练;论身份,他们属于在编人员,并非临时用工;甚至近年来新进的工勤人员,学历也不低。那为何他们就不能继续独立执法?问题的根源其实在于“工勤岗”本身的岗位属性。工勤岗位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体系内,主要承担驾驶、收发、维修等辅助性、操作类工作,不属于综合管理或专业技术序列。而行政执法是一项具备一定专业性和决策权的工作,从岗位设置初衷上讲,并不适合被归类为“工勤”职责。
尽管过去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工勤人员持证执法的情况,但随着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相关政策逐步明确:工勤岗位人员不具备独立取得执法资格的条件。这不仅符合岗位分类管理的原则,也与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法治化的大方向相符。
其次,从各地实践来看,事业工勤人员转岗管理岗后,的确有机会重新获取执法资格。
目前多数地区已明确规定,工勤岗位人员不能独立申领行政执法证。有些地方虽未完全禁止,但也只允许其持辅助执法证上岗,身份类似公安系统中的“协警”,不具备独立执法权限。那么,工勤编制人员是否就注定与执法资格无缘?并非如此。我们以河北省为例,该省政策明确: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若被聘用到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并实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也就是说,即便是工勤编制身份,只要完成转岗手续,进入管理或专业技术序列,就有资格重新申请执法证。
这也说明,在不在编不是可否拥有执法证的门槛,关键要看实际所聘的岗位性质。转岗成为管理或专技人员,就意味着岗位职责与能力要求已符合执法资格的基本条件。
最后,对基层事业工勤执法队员而言,转岗管理岗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
总体来看,转岗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利大于弊的。不论是转向管理岗,还是专业技术岗,都比留在工勤岗有更明确的发展路径。尤其对于有大学学历或退役士兵背景的人员,如果条件允许,转向专业技术岗往往更具优势。在基层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通道通常比管理岗更畅通,晋升上限也更高。
而如果转至管理岗,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推行职员等级晋升的政策背景下,只要不是临近退休,晋升至八级职员的机会还是不小的,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相比之下,工勤岗人员要想达到相近待遇,通常需晋升至技师岗位,而基层工勤岗晋升技师名额少、竞争激烈、难度较大,对很多人来说几乎是“天花板”级别的挑战。因此,从职业发展和待遇提升的角度看,转岗无疑提供了更多可能。
总结来看,事业工勤执法队员转为管理岗,不仅有望重新获得执法资格,更意味着职业路径的拓宽与待遇空间的提升。虽然转岗本身也许不会解决编制身份带来的所有问题,但它无疑是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对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来说,抓住转岗机会,往往是优化个人职业格局的关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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