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福建)公示一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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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决定书(莆医保处罚〔2025〕103号)显示,经查,莆田滨海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71414.63元的1.25倍罚款计人民币214268.29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莆田滨海医院成立于2005年03月31日,是一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注册地位于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枫江北街2008号,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