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德法院工作人员跨区执行公务时,身着便装驾警车赴山姆超市购物两小时,引发公车私用争议。事件初期官方称“不存在私用”,后改口承认违规并致歉。该行为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等条款,折损司法公信力,也暴露公职人员纪律意识薄弱、公车监管漏洞等问题。
不该发生的“插曲”
150公里外的超市停车场,身着便装的法院工作人员驾驶警车购物,广东英德这场“公车私用”风波,看似是公务途中的“顺便之举”,实则戳中了公众对权力运行的敏感神经。从最初 “不存在私用” 的仓促回应,到最终承认违规的通报致歉,两次表态的反转更显问题关键:司法机关作为“用证据说话”的地方,本应最懂规则的刚性,却在公车使用这样的“小事”上出现了纪律松弛。
警车的特殊性正在于其符号意义。它不是普通公务车,车身上的“法院”二字承载着司法公正的公众期待。当便装人员驾警车出现在山姆超市,公众看到的不仅是公共资源的私用,更是执法者对规则的轻慢,《警车管理规定》要求的制式着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禁的私用条款,在“就近购物”的借口下被轻易突破。这种“小节失守”,比单纯的违规更伤人,正如网友所言,较真的不是牛肉卷与饼干,而是公权是否真正被锁在笼子里。
“放大镜”下的追问
事件发酵中,有声音认为“购物两小时属正常休整”,甚至觉得公众监督过于苛刻。但这种论调恰恰忽视了公权运行的底线逻辑,公务与私域的边界从来没有“灰色地带”。跨区送达文书确需午餐补给,但选择会员制商超采购私人物品,既不符合公务支出的节俭原则,更违背了“警车不得停靠非公务场所”的隐性共识。
公众的“放大镜监督”,是对权力乱用的警惕。近年来,从内蒙古草原警车为游客拍照引发质疑,到各地曝光的公车私用案例,反复证明一个道理,公共资源的每一次“越界”,都会侵蚀制度公信力。尤其对法院而言,司法权威不仅靠判决文书确立,更靠每一次执法细节维系。当执法者自己“踩线”,司法公正的说服力便会大打折扣。这种警惕,正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它倒逼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从“事后道歉”到“事前防漏”
英德法院的通报虽迟但到,“严肃处理”的表态值得肯定,但更该思考,如何让纪律约束跑在违规前面?
要扎紧制度的“细网”。现行规定已明确公车使用红线,但事件暴露的“公务间隙行为规范缺失”仍需补位。比如可借鉴多地做法,对跨区公务的餐饮补给、停车区域作出细化指引,既保障合理需求,又杜绝“打擦边球”空间。更要强化“连带问责”,此次事件反映的“管理不严”,绝非涉事人员的个人问题,分管领导与后勤监管者同样需担责。
要激活技术的“天眼”。如今多数公车已安装 GPS 定位,但为何仍能出现“超市停留两小时”的情况?关键在监管闭环的缺失。可推广湖南等地“公车智慧监管平台”经验,将行驶轨迹与公务审批单自动比对,异常停留自动预警,让“私用”无处遁形。技术之外,更要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把“随手拍”转化为精准问责的线索。
最根本的是筑牢思想的“堤坝”。涉事人员的“随意”,根源在于纪律意识淡薄。正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所警示的,公务交通违规绝非“小节”,轻则警告记过,重则降级撤职。需通过常态化教育让公职人员明白,公权姓公,哪怕是“顺便”的私用,也是对信任的透支。
一场公车风波,照见的是公权运行的细节考验。英德法院的致歉与整改,既是对舆论监督的回应,更应成为作风建设的新起点。当每一辆公车的轨迹都经得起审视,每一次公务行为都符合规范,司法公信力便会在这些“小事”的坚守中愈发坚实,这正是公众真正期待的答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