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6月18日,天邦食品披露安徽国元天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因股权回购纠纷起诉天邦食品、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支付股权回购款的重大诉讼事项。2025年1月13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该股权回购纠纷诉讼事项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邦辉、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章湘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基于此,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天邦食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邦辉、章湘云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宁波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相关人员需在10个工作日内接受监管谈话。
天邦食品及相关人员表示,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问题,将按要求整改,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后续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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