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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远股份(证券代码:920018)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公告,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随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内容
公司依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681,823股,于2025年8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284,096股,于2025年8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727,291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329,564元。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22,727,291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27,329,564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不过,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变更原因
2025年9月18日,宏远股份按照9.17元/股的发行价格,在初始发行规模30,681,823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4,602,273股。至此,公司发行总股数扩大至35,284,096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也增加至127,329,564股。基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此次公告同时附上《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作为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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