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建立的普惠性民生保障制度,是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基础支撑,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您:
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筹资标准确定为:
一般居民缴费520元/人(含20元/人长期护理保险),学生少儿250元/人,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财政资助参保。在校学生统一由学校申报参保信息,学生家长自主缴费。
集中缴费期为 202 5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因税务部门缴费系统升级,预计10月12日方可缴费),在集中 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没有等待期 , 202 6 年 1 月 1 日零时生效 ,参保缴费居民可享受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等 医保报销 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会有一定时间的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参保缴费方式主要两种:一是线上缴费,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或“电子税务局”APP缴费;
二是线下缴费,携有效身份证件至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农商行、农行各网点线下缴费。
医疗保障不仅是家庭幸福的“压舱石”,更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面对不确定的健康风险,主动参保就是最有效、最实在的风险管理。每一份医保缴费,都是对家人健康的责任承诺,也是对美好生活的坚定守护。请您及时为自己和家人参保缴费,以免自己和家人的医疗保障权益受到影响。
最后,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美满!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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