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0后女律师因在超市自助结账时多次盗窃食品,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涉案人刘某莹原系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2020年5月至9月期间,她利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某超市的自助结账系统,通过故意不扫码、部分扫码等方式,连续盗窃店内盒饭、蛋糕等商品30余次,涉案总金额达1800余元。案发后,刘某莹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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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刘某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并积极赔偿超市损失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建议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此案,北青网法治研究院研究员、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胡青春律师向“法度Law”表示,作为同行对这位90后女律师的所做所为感到扼腕叹息,为她感到不值得,未来的大好前程就这样被葬送了,作为律师本身知法又犯法,我们不能说是罪加一等,但着实影响了律师形象,律师在大众心目中光辉的形象受到了一定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她被吊销了执业证书,按照《律师法》相应规定,与律师职业无缘了,不能再从事律师行业了。

胡青春律师表示,各地对盗窃罪立案追诉标准不尽相同,以北京为例,北京盗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一般情况下是2000元,也就是说盗窃他人财物达到2000元依法要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刘女士为什么盗窃1800元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是因为,有些特殊情形,比如入户、多次、持械盗窃等,只要有这些情节直接就按照盗窃罪予以追诉了,这也是为什么该女律师盗窃数额只有1800元却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被定罪量刑。

从目前公开报道的信息来看,胡青春律师认为,刘女士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单位谅解、也退赃退赔了,这个刑期是相对合适的,并无不妥。(郑贺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