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位年近六旬、在投资界颇有影响力的富豪,与一位90后的女孩,交往多年,给了一些钱,远远未到5000万美金。女孩曾多次因其流产、为其代孕。
这段不伦恋被富豪夫人知道后,夫妻俩的双手联弹开始了。富豪刑事报案,要将女孩送进去;富豪夫人民事起诉,要女孩返还全部财产。
鉴于法律上需要先刑后民,目前民事诉讼中止审理,刑事一审已经于昨日9月4日出判,判了女孩14年!
这是一起严重的审判事故。
9月3日,我和刘录律师临危授命,作为新接受委托的辩护人,向法院提交了委托手续,当场获得了院方确认。同日上午、下午,院方分两次向我们提供起诉书副本、两张证据光盘、此前的庭审笔录等等,我们也于同日向院方提交了两份法律申请和我们办过的相关无罪案例。
不料,9月4日,仅一日之隔,风云突变!法院推翻了既定事实,出尔反尔,否认了我们新任辩护人的辩护资格,且未对我们事前履行任何告知程序,直接越过我们,向已被解除的前任辩护人告知已于当日作出一审判决,并拒绝向我们新任辩护人提供判决书!
9月3日,我们复制卷宗材料后连夜加班加点,本来对本案一审抱以期待,没想到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所有的努力灰飞烟灭。我本欲以专业取胜,不再网上谈论本案,目前却被逼网上发声!
需要声明的是:为了避免被扣上所谓“炒作案件”的帽子,我不会公开有关事实问题,仅为法律的正当程序而呐喊!
新修改的《律师法》刚刚颁布实施,一大亮点就是更加注重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护,进一步赋予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执业权利的法定职责! 而新法实施不到一周时间,就出现这种事情,可见,刑事辩护之艰,仍未破解!刑事辩护之路,仍任重而道远!
需要指出:根据我国的司法制度,控辩审三方各司其职,就事论事,在法言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确保案件的审理工作在法定轨道上正常运行。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本应当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没有任何一方是铁帽子王,律师更不是“麻烦”的制造者。
法官,作为诉讼活动和庭审过程中的执牛耳者,更应当是带头维护庭审规则、遵纪守法的典范,当辩护人就案件本身及法庭审理方式所存在的问题,积极行使申请回避、建议、监督等辩护权利,有助于法庭兼听则明,正常情况下,法官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辩护权的行使。
法官开展工作,在行使权力上应当慎之又慎,应当树立依规依法、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特权思想,并应当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
我,辩护人,对于本案,不管是一审只被认可了一天时间的辩护资格,还是二审将全程进行辩护,为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绝不会妥协!
在实践中,此类案件,几乎都是将女人给硬判了!所以,一些始乱终弃的人越来越有恃无恐,二审期间,我将坚定地做无罪辩护,并将全力配合二审法院!如果二审改判无罪,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司法的价值引领功能,起到警示作用,保护更多的女性。
建设良法善治的伟大新时代,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道之所在,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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