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官网获悉,2025年9月26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沈自然资浑南罚决字〔2025〕009号,处罚对象为沈阳中华寺公益墓园,处罚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
处罚信息显示,沈阳中华寺公益墓园擅自占用沈阳市浑南区王滨街道富家村62312.55平方米土地,建设墓位、硬化道路、停车场及办公用房。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版)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2021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于2025年9月17日依法对沈阳市中华寺公益墓园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46477.89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浑南区王滨街道富家村集体经济组织。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1817.34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3.处罚款2268113.4元。
另依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对非法占用的4660.55平方米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由违法当事人与富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处置。
天眼查APP显示,沈阳中华寺公益墓园,成立于2014年,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业务范围是“殡葬服务,墓地管理”。该社会组织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
另据信用中国,近日,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对 沈阳市甲宝山公墓进行处罚,并予以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自然资浑南罚决字(2025)005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其他-退地、没收、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09-03
处罚内容: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7446.98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李相街道瓦子峪村、后李相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252.21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为基本农田538.98平方米×30元/平方米=16169.4元;其他耕地1562.29平方米×20元/平方米+128.16平方米×500元/平方米=95325.8元;耕地以外其他土地4719.78平方米×10元/平方米+183.22×100元/平方米=65519.8元;其他农用地314.54平方米×15元/平方米+0.01×300元/平方米=4721.1元。罚款总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壹仟柒佰叁拾陆元壹角整(¥181736.1)。 依据《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9月17日发布)查处注意事项(2)“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责令退还土地,可以并处罚款。对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协商处置”的规定,非法占用的4194.77平方米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由当事人与李相街道瓦子峪、后李相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处置。
罚款金额(万元):18.17361
违法行为类型: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沈阳市甲宝山公墓分别在2002年、2007年、2010年、2012年、2013年、2015年、2021年和2024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浑南区李相街道瓦子峪村、后李相村土地建设墓位、道路及附属设施,属于非法占地行为。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版、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版)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版、2011版、2014版)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版)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机关: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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