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食品抽检盘点
本期话题:糕点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8月和9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剂
□ 本报记者 刘松瑶
为保障市场在售糕点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今年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将糕点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今年8月和9月,该局共开展9期涉及糕点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在8月和9月的历次抽检中,糕点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不合格糕点涉及的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福建莆田市、漳州市、南安市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具体来看,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8月1日发布的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4类983批次食品,检出7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糕点:武平县鹭美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标称本味(莆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悦香桂花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月8日发布的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7类915批次食品,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糕点: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南安市漫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艾草糕团(红豆味馅),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月15日发布的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7类947批次食品,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两批次为糕点:连江县福购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标称福州盛兴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浆汉堡(板栗味馅面包),柠檬黄、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龙岩翰林苑店销售、标称漳州市龙海区家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糍(混合口味),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漳州市龙海区家顺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8月22日发布的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7类963批次食品,检出1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两批次为糕点:永泰县樟城镇闽辉便利店二店销售、标称漳州市町东烘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卷蛋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明市良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福建双皕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汽蛋糕(奶香味),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双皕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8月29日发布的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30类814批次食品,检出20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两批次为糕点:永泰县樟城镇闽辉便利店二店销售、标称福建双皕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密云蛋糕(菠萝味),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双皕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福清市多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标称福建食尚麦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蛋皮软蛋糕(芋泥风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在该局9月5日发布的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9月12日发布的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9月19日发布的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9月26日发布的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糕点全部合格。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水溶性非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亮蓝在糕点中不能使用。糕点中亮蓝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确,导致终产品中亮蓝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苋菜红又名蓝光酸性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糕点中不能使用苋菜红。苋菜红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
纳他霉素是一种由链霉菌发酵产生的天然抗真菌化合物,属于多烯大环内酯类,既可以广泛有效地抑制各种霉菌、酵母菌的生长,又能抑制真菌毒素的产生,可广泛用于食品防腐保鲜以及抗真菌治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糕点中纳他霉素最大使用量为0.3g/kg,在糕点表面使用,终产品残留量<10mg/kg。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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