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如实登记、申报承租人信息,是出租屋业主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保护自身安全的一道屏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近日,肇庆大旺警方公布了两起案例。

案例一:不登记租客信息被处罚!

我辖区怡兴小区一出租屋屋主张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张某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二: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被处罚!

王某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承租人在出租房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王某发现异常情况却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800元罚款

来源:平安大旺、爱大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