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色镇2025年国庆节、中秋节交通组织管理通告

广大群众和游客:

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挖色镇范围内的人流量、车流量将大幅增加,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道路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现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组织管理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8日。

二、停车场地

(一)临时开放挖色镇人民政府旁停车位、海印村海印完小、挖色村下本主庙旁苗圃、挖色村百果园、康廊村鹿峨山停车场等地点供周边居民和游客停车使用;

(二)环海路段临洱海西侧须有序停放,停车位由海印村、挖色村、康廊村委会负责管理;

(三)鼓励村民将院子、空闲宅基地对外开放使用,供周边居民及游客车辆停放。

三、组织管理措施

(一)新环海路段车辆依次停放于环海路西侧或停车位,禁止占用有效路面、人行道及东侧区域,服从现场执勤民警、交通劝导员的指挥;

(二)鸡足山旅游路、康盒公路、大丽高速公路连接线路段两侧禁止机动车辆停放;

(三)鸡足山旅游公路延伸段至海印村岔口路段、挖色加油站至康廊村石灰窖路段,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前提下依次单向顺位停车;

(四)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法规,有序停放,礼待外地车辆,让外地车辆优先通行、优先泊车,遇有游客咨询应热情回答、主动引路,外地车辆遇到困难,应尽力提供帮助,展现文明挖色形象。

请广大群众、游客、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临时停车场图片附后)

特此通告

大理市挖色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挖色镇人民政府旁停车位

挖色村百果园

海印村海印完小

康廊村鹿峨山停车场

来源:小镇挖色

编辑:杨润婷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国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志愿者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支持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第十二条 对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