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号),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大理市(二类地区标准)为2020元,其他11县(三类地区标准)为1870元。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10月1日前按原缴存基数下限缴交的缴存人到2026年7月缴存基数核定时再进行调整。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30日

来源:“大理融媒”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