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作为贴上“强制性”标签的福利为职工提供了住房购买储金以及购房贷款优惠上的保障,适用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同额资助两部分构成,缴存比例各12%是比较常见的。尽管如此,一直以来很多地方都以各种理由随意拖欠或克扣地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各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都是按月将个人和单位双边缴纳的总数打入个人专门账户的,之前有位河南网友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留言,说自己的双边住房公积金都已好几个月没有打卡了,这就不仅仅是拖欠住房公积金了,还涉及工资的克扣或挪用了,这就有点严重了,你们还是查看一下自己的公积金是否按时到账了。
很多人每次也都是习惯性地看一下银行发送的工资到账信息而已,也不知扣除的款项是否到账,还是查看下吧。根据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这是拖欠住房公积金,此外,还有降低住房公积金的,之前看到有位安徽网友发布的与公积金相关的信息,说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每人每月要减少一千多元,听说是以前的缴费基数高了,以后只能按照实际工资额的12%缴纳了,而且绩效奖金和其他福利奖金不再纳入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拖欠,公积金数额降低,那就更谈不上补充公积金了。
补充公积金也就是住房补贴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除按规定足额缴存公积金之外,再行缴存一定数额的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具有极强的福利性,是否缴存遵循用人单位自主意愿,因此,执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不是很多。实际生活中,以大型央企、国企为代表的业绩优秀、福利丰厚的用人单位常为员工提供补充住房公积金。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自愿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限制,规定只有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8%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
虽然《补充公积金暂行办法》规定除政府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再增加缴存比例,但也并非绝对化,也有不少地方像江苏、福建、天津等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有补充住房公积金,毕竟多渠道增加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是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提高的应有之义。
之前看到有位福建网友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下图所示),说自家孩子是福建省直事业编的,参加工作三年多了,住房公积金按基数单位和个人各12%缴纳,共24%,补充住房公积金也就是住房补贴都由单位缴纳,共16%,享受者是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和新近就业的编内人员,最长房补不超过20年,在公积金中心分列两个账号。
新入编事业单位人员也能享受单位缴纳的16%住房补贴,真的是利好,因为现如今是高消费时代,新近入职人员薪资待遇的起点都很低,生存压力还是很大的。作为一种长期的储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从资金储备方面切实减轻新近入编人员的心理压力。与公积金拖欠和减少相比,还能享受单位缴纳的16%补充公积金就真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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