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真凶现身,“罪犯”25年沉冤得雪,似曾相识的故事,不同的人物命运,再次成为网络关注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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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贾今天给大家讲的正是25年前发生在安徽亳州的大案。

案件是怎么发生的?命案如何告破,又是如何翻案的?是技术条件限制,还是司法人员草菅人命?且听我慢慢道来:

2025年9月28日,亳州中院门口,本案主犯车超面对镜头咧嘴一笑:“终于可以抬头走路了。”

25年,从“破案神速”到“真凶另有其人”,只隔一纸再审决定,却隔了四条人命、五段青春、无数根白发。

2000年1月17日,安徽亳州赵楼村16岁王某琳上学路上失踪,次日清晨,尸体躺在村北沟,裤子褪到膝盖,毛衣罩头,砖头带血。

警方迅速通报:案件告破

——系车超等四人共同犯罪。

理由:

1.同村车氏兄弟“平时不学好”; 2.四人“主动认罪”。

不过,没有DNA、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证人,只有“足迹花纹相似”和一排签字按手印的口供。

2001年12月,亳州中院一审:

车超、荆献柱——死刑;

李勇、车雪峰——无期;

谢广英(车超他妈)——伪证罪1年,因为她非说儿子案发时在家啃鸡腿。

2004年6月,安徽高院二审“刀下留人”:

车超改死缓;

李勇维持无期;

荆献柱、车雪峰“证据不足”,无罪;

谢广英刑满出狱,顺便跑信访。

监狱里,车超把申诉写成“毛笔字帖”,一月一封;

李勇把《刑事诉讼法》背得比乘法口诀还熟;

外面,谢广英拄着拐杖跑合肥、跑北京,被基层干部封为“信访VIP”。

2023年,最高检“回头看”,技术员随手比对,查出了真凶的DNA。

2025年9月28日,最高法当庭宣读:

“原判有罪供述系非法取得;足迹鉴定不具备同一认定条件;新DNA指向他人。依法纠正。”

法槌落下,车超45岁,李勇42岁,谢广英71岁。

说到这儿,有人不禁要问:难道只是技术问题吗?如果不是大刑伺候,四人为啥乖乖认罪?只有口供,法官为什么会判极刑?如果不是家人不放弃申诉,是否会迎来改判?

如今众人沉冤得雪,涉案人员是不是要追责?

老贾的回答有些悲观,因为按照惯例,大概率是“组织处理”——

警告、记过、调离,

最严重“提前退休”,不过25年过去,大部分人应该已经退休了。

毕竟,追究刑责?需要“主观故意”。

而“认识局限”四个字,

就能成免罪金牌。

节目即将结束了,老贾想起车超“终于可以抬头走路”那句话,忽然觉得:25年沉冤,不只是被DNA撕开,更是被一代又一代愿意回头看、愿意改的人,一针一线缝补起来的。

法治不是冷冰冰的刻度,而是会生长的光——它今天照亮了车超,明天还会照亮更多名字。

我是贾话连篇,一个笑着骂人,哭着讲道理的中年男人,如你喜欢这种风格,请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