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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9:00——10:00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FM99.9本期《城市进行时·爱眼护眼特别节目》节目嘉宾:大理爱尔眼科医院角膜眼表科主任张全美医生,和您一起关注:眼干眼涩别硬扛!分型诊疗才是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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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常感觉眼睛干涩发痒、有异物感?是否看屏幕久了视力模糊,甚至莫名流泪?别以为这只是“用眼过度”,很可能是干眼症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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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全美

大理爱尔眼科医院角膜眼表科主任

01

别误解!干眼不是“偶尔眼干”,而是病

很多人把干眼简单等同于“眼睛缺水”,其实不然。从医学角度来说,干眼是泪液质或量异常,导致泪膜稳定性下降,引发眼干、疼痛、畏光等不适的疾病。

我们的眼睛表面有一层“保护盾”——泪膜,它由三层组成,每层各司其职:

黏蛋白层(最内层):帮助泪水均匀分布在眼球表面。

水液层(中间层):提供水分和氧气,冲刷代谢废物。

脂质层(最外层):像“锅盖”一样锁住水分,防止泪水过快蒸发。

无论是泪液分泌“量”不足(缺水),还是泪液“质”异常(缺油、分布不均),只要泪膜失衡,就会引发干眼。它和熬夜、吹风导致的暂时性眼干不同,是需要认真对待的病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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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为什么越来越多人得干眼?3大类诱因要警惕

干眼的成因复杂,几乎涵盖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可归为三类:

1.环境与生活方式(头号推手)

长时间用电子屏幕:专注看手机、电脑时,眨眼频率大幅下降,泪液蒸发加速。

空调、暖气环境:空气干燥,进一步加快泪液蒸发。

其他:空气污染刺激眼表、驾驶时眨眼少且受强风影响、隐形眼镜佩戴不当、睡眠不足、眼部化妆堵塞腺体等,都可能诱发干眼。

2.生理与病理因素

年龄增长:泪腺、睑板腺功能衰退,老年人是高发人群。

激素变化:女性在绝经期、孕期、哺乳期或口服避孕药时,激素波动会影响泪液生成,患病率高于男性。

疾病与药物:干燥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糖尿病等疾病,以及抗抑郁药、抗组胺药、降压药等,都可能导致或加重干眼。

3.眼局部问题

睑板腺功能障碍是临床最常见的干眼类型,腺体堵塞或功能异常会导致“缺油”,进而引发蒸发型干眼。此外,眼睑闭合不全、过敏性结膜炎等眼表炎症,也会破坏眼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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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干眼症状不止“干”!这些信号要重视

很多人以为干眼只有“眼干”一个症状,其实它的表现多样,容易被忽视:

干涩感、异物感:眼睛干巴巴,像有沙子磨,甚至睁不开眼。

烧灼感、刺痛感:眼睛发热,有火烧或针刺般的疼痛,在蒸发过强型干眼中更明显。

视疲劳、视力波动:泪膜不稳定导致视物时清时糊,需频繁眨眼,无法长时间阅读或用电脑。

畏光、眼红:眼表不健康对光线敏感,且常伴随慢性炎症,导致眼睛发红。

莫名流泪:这是典型的“代偿性”症状,眼表干燥刺激角膜神经,会反射性分泌大量泪液,但这些泪液锁水差,很快流走,眼睛依旧“干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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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干眼别硬扛!不治疗可能致视力损伤

不少人觉得干眼“忍忍就好”,或随便买眼药水滴,这种做法很危险。干眼若不规范治疗,会带来严重后果:

影响生活质量:持续眼干、视力波动会让人无法集中精力工作学习,还可能引发焦虑、烦躁。

损伤眼表组织:泪膜这道“防线”崩溃后,眼球表面暴露在空气中,可能引发角膜炎,导致视物模糊。

致永久性视力丧失:长期不治疗会造成眼表器质性损害,最终可能失去视力。

还要警惕滥用眼药水,尤其是宣称“快速去红血丝”的产品,大多含血管收缩剂,长期使用会毒害眼表细胞,破坏泪膜,形成“越滴越干”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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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日常预防+及时就医,科学应对干眼

预防和管理干眼,要从生活细节入手,同时牢记“及时就医”:

改变用眼习惯:避免长时间用电子产品,每用眼40分钟休息5-10分钟。

改善用眼环境:办公室或家里用加湿器,避免空调、风扇直吹面部;户外有风或阳光强时,戴太阳镜或护目镜。

做好眼部清洁:女生化妆后要彻底卸妆,防止腺体开口堵塞。

坚持做眨眼操:轻闭双眼2秒→紧闭双眼2秒→睁开双眼2秒,每天锻炼可促进泪液分泌,增加泪膜刷新频率。

及时规范就医:若出现眼干、异物感、畏光、流泪等症状且持续一段时间,一定要到专业医院检查。医生会通过泪液分泌测试、睑板腺成像等,明确干眼类型和严重程度,制定个性化方案,如使用处方抗炎眼药水、睑板腺按摩、IPL强脉冲光治疗等。

《城市进行时》节目时间:

9:00—10:00首播

21:00—22:00重播

关注方式:

1、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FM99.9;

2、手机下载“云听”“蜻蜓FM收音机”“喜马拉雅”等APP可同步收听或回听;

3、数字电视用户,选择“广播”界面,选定“苍洱调频”即可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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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晋恺 杨润婷

值周:胡亚玲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三十五条工业企业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优化工业企业布局,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第三十六条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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