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金罚决字〔2025〕29号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虚增信贷规模

罚款98万元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2

黄超(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授信业务审查专岗)

安金决字〔2025〕28号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3

吕小锋(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2号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4

柯伟(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安金罚决字〔2025〕33号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5

吴勇(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客户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0号

虚增信贷规模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6

尹胜利(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柳支行客户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1号

虚增信贷规模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