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金罚决字〔2025〕29号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虚增信贷规模
罚款98万元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2
黄超(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授信业务审查专岗)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3
吕小锋(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2号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4
柯伟(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安金罚决字〔2025〕33号
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5
吴勇(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客户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0号
虚增信贷规模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6
尹胜利(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柳支行客户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1号
虚增信贷规模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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