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转自:中国应急管理

今年以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精神,切实高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在对企业进行失信惩戒后,通过信用修复充分发挥守信激励作用,积极助力企业卸下“包袱”。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通过下发工作提示提要求、工作群调度提醒、点对点电话督促等方式,指导各地市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12个月的,及时动态掌握企业整改情况;对符合提前移出条件的,提醒列入对象申请提前移出,并督促各市建立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台账,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符合列入和移出条件的信用主体情况。

同时,山东各地市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流程助力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聊城市应急管理部门密切跟踪该市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在列入名单即将满一年时,派专人上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准备修复材料,做到“材料等期限、期满即申请、申请即修复”。济宁市应急管理部门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下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移出程序说明》,详细列明信用修复适用条件、办理流程、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提供清晰指南。

在信用修复过程中,山东各市对县(市、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逐项细致核对,由省应急管理部门复核把关。针对材料中存在的填写不规范、佐证不充分等问题,指导县(市、区)及企业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今年以来,该省已对14家生产经营单位、18名有关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修复。

●作者:本报记者 高文静 通讯员 宗绍帅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10月10日一版 原标题《山东积极推进信用修复 发挥守信激励作用 助企卸下“包袱”》责任编辑:周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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