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委陈菁徽日前揭露,高雄凤山水库同样设有光电板,引发关注;但高雄市政府随即回应,此案是在前市长韩国瑜任内同意筹设。但陈菁徽今天(14日)爆真相反驳,从招标、动工到启用,三任市长都与此案有关,“不是一句话就能切割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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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经发局说明,凤山水库太阳能光电案早在2019年5月,由当时市长韩国瑜发函同意筹设许可,案件是由台电公司向“经济部”能源局申请,并经高市府函复同意后核可。市府强调,该案不属于《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业种类,设置地点也未位于公告的水源水质保护区或饮用水取水口一定距离内,程序合法、用地合规。

综合媒体报道指出,陈菁徽质疑,高市府仅以一纸公文就将责任全推给韩国瑜“并不公允”。她指出,凤山水库光电案的招标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开标时间同年5月30日,均在前市长陈菊任内;工程开工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启用时间为同年12月21日,则属现任市长陈其迈任内。因此,三任市长皆难完全撇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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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菁徽呼吁,民进党长期执政应正视民怨,勇于面对问题,尽快回应外界对水资源安全与环境冲击的疑虑,“让民众安心用水,才是政府应做的事。”

她进一步指出,“审计部”2019年度报告中,曾针对“太阳光电第四期计划”提出警示,认为“中央”在推动光电时未充分了解地方民情与居民意见,也未建立完善的环境检核机制与沟通平台。加上“环境部长”彭启明日前也承认,将研议把浮动式光电板纳入环评审查,显示此类设施确实可能造成一定环境冲击。

陈菁徽最后提到,“经济部长”龚明鑫与“农业部长”陈骏季日前在立法院质询时皆表示,“只要地方政府不同意,就不会核发任何光电执照。”她呼吁高雄市长陈其迈应公开表态,宣示“高雄市的土地由我守护,不允许破坏环境的光电案场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