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万元只是欠债不还的问题吗?春姐:52万元涉嫌两项罪名

许妈提起的52万元诉讼,已经拖延三年了,说好的9月29日庭审又被延期了。为此,全网热议,全民吐槽,都觉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不是要重写啊?

是啊,欠债还钱,自古而然。当时,许姚家人为了救治姚策,不是借钱就是贷款,认亲后还转给姚策十几万元。再说,如果不是许妈提供的52万元的票据,杜郭策根本就不能获得巨额赔偿。怎么吃饱饭就不认大马勺呢?老杜自称遵纪守法,三石也被婆婆标榜为标杆,她们这是想带个什么头啊?

那么,杜方为什么就是不愿意还钱呢?52万元只是欠债不还的问题吗?

今天,看到春姐就此发文称,52万元涉嫌两项罪名

一是涉嫌诈骗罪。春姐在文中说,52万元跟诈捐有直接关系。把52万元的账算清楚,就知道诈捐款去了哪里。五年了,二八案件是偷是错他们可以用年代久远、管理混乱来推脱,52万元年代可不久远,电子支付时代,很多钱都可以查清楚。希望52万元的诉讼早点开,大家坐一起好好算算账,看看捐款的钱都去哪里了。景德镇法院的人如果真的很负责,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涉及刑事犯罪,希望能够刑事立案。

春姐在文中说,刑法上根本没有诈捐一说,只有诈骗罪。当初是以给儿子治病为名进行诈骗,儿子死后接着以反网暴为名继续骗,带货哪有直接骗来钱快啊。

二是涉嫌违反了慈善法。春姐在文中说,2021年讨论52万元的时候,当时我不了解情况,认为没有52万元,以为剩下的10万是报不了的,没想到是被抽走拿去抵顶水滴筹了。慈善法是规范慈善组织的行为,个人根本就没有资格去私下筹款。

在文中,春姐没有详细说违反慈善法的具体情况。刚才,我上网查阅学习了慈善法,才懂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都是违反慈善法的行为。而慈善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姐最后强调:再一次声明,二八从来不是家事,某些人就是想用家事来掩盖违法犯罪行为。

说起来,自从明确表示反对老杜以来,春姐人前背后没少做揭露假丑恶工作,像举报廉租房、军功证等,也没少揭露老杜鲜为人知的事情。尽管如此,还有人说春姐光说一些没用的,她当时和老杜那么好,肯定知道二八究竟是偷还是错。春姐也曾为此表示:我说的都是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不能瞎说。

是啊,作为基层干部,春姐还是有立场和原则的。既然她已经弃暗投明,那么,就不要求全责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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