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道县白马渡镇,65岁的孙小萍因为在自家租赁的荒塘开挖鱼塘,卷入了一场长达数年的法律风波。一审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而二审虽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但“犯罪”二字仍让她心头如梦魇般挥之不去。孙小萍坚决要为自己洗清冤屈。
起因:荒塘养鱼,却被控违法
2021年12月,孙小萍因在承租的双牌水库库区内开挖鱼塘,被警方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孙小萍及家属多次向上级部门和媒体反映,认为自己并未非法占地。
事情源于2005年,白马渡村民委员会将水库库区内荒塘发包给孙小萍的前夫,租期60年。2019年,她与前夫离婚后,将开发权转给了自己。荒塘长期被水淹,三十年来无人耕种,基本用作养鱼。孙小萍投入数百万元进行清淤、修堤,改善鱼塘条件,原本只是想稳住养殖生计。
然而,2020年她因洪水损失鱼苗,不得不动用挖掘机对鱼塘进行清理和加高塘堤,这一行为被检方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田。
法律争议:三调数据 vs 永久基本农田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土地性质。孙小萍一方出示的“三调”数据显示,涉案地早已是坑塘水面,不具备耕种条件。白马渡居民委员会也确认,这片土地长期用于养鱼,村民从未当作耕地。
一审法院仍以2018年数据为准,认定其占用地属于基本农田,判处孙小萍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孙小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三调”数据认定涉案土地已调整出基本农田红线,但仍认为其行为违法,只是情节轻微,可免于刑事处罚。判决要求在六个月内恢复土地可耕种状态。
家属:仍需为无罪奔走
二审后,孙小萍被释放回家,但长达10个月的羁押让她身体和精神都受到影响。她及家属认为,即便免刑,其罪名仍然悬在头上,难以释怀。为此,他们已将刑事申诉状递交至湖南省高院,争取彻底洗清冤屈。
值得注意的是,案涉地块已被列入白马渡小微湿地项目规划范围,用于休闲观光和生态养殖,三级政府对此也应有所了解。孙小萍及家属认为,自己开挖鱼塘行为并未影响土地长期用途,更不应背负犯罪标签。
结语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一位65岁农妇的合法权益,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土地使用与法律认定”的思考。一个长期被水淹的荒塘,是生活的依靠,还是违法的标的?法律如何平衡历史使用、现实用途和规定条文?孙小萍的申诉仍在继续,她的故事提醒我们:法律之外,生活也需要公平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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