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政〔2025〕131号

鲤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象林村赖瑞锦等11户村民申请旧房翻建的批复

各村(居)委会: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20〕58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仙政文〔2020〕89号)、《鲤南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鲤政〔2024〕2号)、《鲤南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鲤政〔202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鲤南镇象林村赖瑞锦等11户村民申请旧房翻建,使用原宅基地,面积1222.5㎡。经鲤南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自然资源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村建站、驻村工作队实地勘验,符合鲤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用途管制等要求,间距跟退让符合规定、用地位置不在地质灾害点,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批准象林村赖瑞锦等11户村民个人建房用地,面积为1222.5㎡。

附件:鲤南镇象林村赖瑞锦等11户村民申请旧房翻建花名册及面积汇总表

仙游县鲤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

鲤南镇象林村赖瑞锦等11户村民申请旧房翻建花名册及面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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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居鲤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