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太平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精准出击,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证件案。

10月1日上午,陈某报警称,其开车在昭阳区彩云路上因避让前方车辆,导致被一辆白色轿车别停,停车后,白色轿车驾驶人向其出示警察证,告知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怀疑该男子身份便报警。

接警后,昭阳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对当事人臧某某进行询问,并将其传唤至太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臧某某对其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证件的行为供认不讳。

臧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的违法行为,目前,昭阳警方给予臧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为人民警察专用,是表明职业身份的重要标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和使用。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 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