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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沭阳铭和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321300510430043N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沭卫医罚〔2025〕0052号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09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

沭阳铭和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要求甄*林在患者舒*芝“左乳根治切除+左腋窝前哨淋巴结活检术”术前讨论记录和手术记录中签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违法事实

沭阳铭和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要求甄*林在患者舒*芝“左乳根治切除+左腋窝前哨淋巴结活检术”术前讨论记录和手术记录中签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机关

沭阳县卫生健康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沭阳县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来源: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