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大理市医疗保障局对大理市喜洲镇卫生院开展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药品进、销、存台账不相符、管理不规范、违反规定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医保局于6月10日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于9月3日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喜洲镇卫生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4976.52元;

2.处违规金额2倍罚款,共129953.04元;

3.约谈喜洲镇卫生院负责人;

4.责令改正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规范医院管理。

来源:大理市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