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计划进入越南市场的外资企业而言,设立流程的合规性直接决定项目落地效率。根据越南《投资法》《企业法》要求,外资企业设立需遵循 “资质申请 — 登记领证 — 合规收尾” 的三步核心流程,同时需关注多个硬性合规要求,避免因细节疏漏导致延误。
一、设立核心流程:3 步完成主体登记
(一)第一步:申请投资登记证书(IRC)—— 外资身份的 “准入凭证”
IRC 是外资企业在越南合法开展投资活动的前提,核心申请场景与要求如下:
适用场景:新设立含外资股东 / 成员的企业,需向当地投资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例外情形:若外资通过 “收购本地公司股权” 进入(而非新设),无需申请 IRC,仅需取得 “股权收购批准(M&A Approval)”;
关键材料:投资计划书、股东身份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审批周期通常为 5-10 个工作日(视地区差异调整)。
(二)第二步:申请企业登记证书(ERC)—— 市场主体的 “合法身份证”
完成 IRC 审批后,需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 ERC,此证书相当于企业的 “营业执照”,核心要点包括:
申请前提:已取得 IRC(新设企业)或 M&A Approval(股权收购);
核心信息:证书将记载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关键信息,后续变更需同步更新;
审批周期:通常为 3-5 个工作日,部分省市支持线上申请,效率更高。
(三)第三步:领证后强制工作 —— 完成合规闭环
取得 ERC 不代表设立完成,需在 10-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强制动作:
1.发布设立公告:在越南国家企业登记门户网站或指定媒体公示企业设立信息;
2.刻制公司印章:需在公安部门备案的机构刻制公章、财务章等,无备案印章无效;
3.办理税务登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证,核定税种(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4.专项许可申请:若从事许可经营业务(如传销、劳务外包、航空运输),需额外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许可证,未取得许可不得开展业务。
二、设立阶段的 3 个关键合规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必须 “常驻越南”
越南法律强制要求所有企业配备至少 1 名 “常驻越南” 的法定代表人,核心职责包括代表企业签署合同、参与诉讼、履行行政手续等。需注意:
法定代表人国籍无限制,但需满足 “长期在越南居留” 要求(如持有工作签证、居留卡);
若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 ERC 变更登记,避免影响业务开展。
(二)办公场所:拒绝 “虚拟地址”
越南法律不认可 “虚拟办公场所” 的效力,企业需实际租赁或自有办公场地,且需满足以下要求:
办公地址需与 ERC 记载一致,后续变更需同步办理备案;
部分行业(如教育、医疗)对办公场地有特殊要求(如面积、消防资质),需提前与行业主管部门确认。
(三)注册资本:无最低要求,但需 “实缴规划”
除银行、保险、证券、教育、房地产等严格监管行业外,越南法律对企业注册资本无最低金额限制,但需注意:
注册资本需在企业设立后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实缴,通常可分阶段缴纳(如设立后 1 年内缴足 50%);
实缴资金需存入企业在越南本地银行开立的账户,用于企业经营活动,不得随意转出。
三、常见误区规避
误区 1:“先开展业务,再补登记”—— 越南对无证经营处罚严厉,轻则罚款,重则吊销资质,需 “先证后业”;
误区 2:“虚拟地址可临时使用”—— 税务、工商部门会定期核查办公场地,虚拟地址易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单”;
误区 3:“股权收购无需审批”—— 外资收购本地公司股权需取得 M&A Approval,未审批的收购协议无效。
越南外资企业设立流程虽有标准化路径,但地区差异、行业特殊要求可能增加复杂度。建议在流程启动前,委托本地专业服务机构(如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材料准备与审批跟进,确保高效合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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