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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判断:你的判决 / 裁决属于 “哪一类”?

中国企业在新加坡申请执行,首先要根据 “判决 / 裁决来源” 分类,不同类型对应不同执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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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核心流程:判决 / 裁决如何 “注册 + 执行”?

中国企业最常用的 “REFJA 下外国判决注册” 和 “国际仲裁裁决执行” 为例,关键步骤如下:

步骤 1:准备申请材料(核心是 “文件完整性”)

REFJA 注册:需提交经认证的外国判决副本、“判决在原属地可执行” 的证据(如原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仲裁裁决执行:需提交经认证的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副本,若为外国裁决(如在中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还需提供 “裁决已生效” 的证明。

步骤 2:向法院提交申请

新加坡高等法院一般庭提交 “原诉申请”(Originating Application),可申请 “无通知申请”(即不提前告知对方),避免对方转移资产;

申请需附宣誓书,说明申请理由(如 “对方在新加坡有房产,需尽快查封”)。

步骤 3:执行阶段

注册 / 认可成功后,判决 / 裁决即视为 “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可申请两类核心执行措施:

财产查封拍卖:查封对方在新加坡的动产(如车辆、设备)或不动产(如房产),拍卖后以价款清偿债务;

债权扣押:冻结对方在新加坡银行的存款、第三方欠对方的款项(如客户应付货款)。

若对方资产超过 1.5 万新元且拒不履行,中国企业可申请启动 “破产程序”,通过破产清算强制对方偿债。

3. 中国企业关键风险防范:申请 “临时措施”

在执行申请过程中,若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的迹象(如将新加坡房产过户给关联方),需立即向法院申请 “玛瑞瓦禁令”(Mareva Injunction),该禁令可禁止对方处置资产,确保后续执行能顺利推进。

申请需满足两个条件:

有 “真实风险” 证明(如对方近期有大额资产转移记录);

禁令符合 “正义利益”(如不禁令将导致执行落空)。

4. 特殊提示:中国内地判决的执行路径

目前中国内地与新加坡尚未签订 “判决相互执行协定”,中国内地法院作出的判决需通过 “普通法诉讼” 在新加坡执行:即中国企业需以 “对方未履行内地判决” 为由,向新加坡法院提起新诉讼,胜诉后获得新加坡判决再申请执行。建议此类案件委托 “中新加双法域背景” 的律师,提高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