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建微信群合伙购彩,幸运中得500余万元大奖,这本是皆大欢喜的事,却因奖金分配起纠纷闹上了法院。男子贾某乙分得106万奖金后,将朋友贾某甲起诉至法院,索要19万剩余奖金。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书,法院最终判决贾某甲支付贾某乙78500元。
一审法院认定,原告贾某乙与被告贾某甲系朋友关系,2025年2月18日,贾某甲建立一个微信群,群内成员有贾某乙、贾某甲、案外人张某丁、贾某丙四人。建群后,几人经常在一起合伙购买彩票,选号后发至群内,几人均摊购彩款项。
▲资料图图文无关
2025年7月3日19时26分,贾某甲将花费140元购买的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彩票发至群内,随后贾某乙及张某丁、贾某丙三人各向贾某甲支付35元。7月4日,贾某甲领取了中奖金额5079187.2元后,向贾某乙共计转账106万元。贾某乙主张贾某甲未支付19万元剩余奖金,遂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被告及张某丁、贾某丙在微信群内就合伙购买彩票达成一致合意,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各方当事人均应诚信履行。原告贾某乙依约支付了合伙购彩款项,理应依照约定分得应得奖金。因原、被告均认可几人出去玩共同花费约79187.2元,原告请求按照500万元平均分配奖金,既不违背法律规定,也未超出中奖奖金总额,且被告已向原告支付106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于原告要求分得500万元的四分之一即125万元的请求,法院予以确认。扣减被告已支付原告的106万元,被告应再向原告支付19万元。但结合双方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贾某丙在群内发送消息,让被告扣除买车款后,原告回复“收到”……
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聊天记录,原告认可余款19万元扣减10万元买车款及原、被告之间其他经济往来款项后,剩余78500元,该意思表示真实,法院予以采纳。扣除上述款项后,被告应再支付原告78500元。
综上,法院判决:贾某甲支付贾某乙欠款78500元。一审判决后,贾某甲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贾某甲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张寻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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