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发展的赛道上,税负压力始终是绕不开的重要课题。尤其是对于广大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25%的企业所得税叠加20%的分红个税,如同两道沉重的枷锁,严重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制约了企业的扩张升级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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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我国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这意味着企业每实现100万元的税前利润,就需要先缴纳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股东若想将剩余利润以分红形式装入个人腰包,还需额外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负高达40%,让不少企业直呼“压力山大”。

面对企业所得税与分红个税的税负压力,有没有什么合理合规的方法能降低企业的税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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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的出台,为企业提供一个合理的减负途径。不需要成本发票,核定企业所得税0.3%-0.5%,免征分红个税,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压力。

服务行业、商贸行业、建筑劳务等一般纳税人,入驻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增值税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税率0.3%-0.5%。核定征收企业无需缴纳20%分红个税,利润可直接转入股东个人账户。

要求:商贸类企业需保持20%以上进项比例,服务类企业则无进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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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时,务必坚守合法合规的底线。企业应确保自身业务真实合法,避免违规操作引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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