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
“如我在诉” 不仅是初心坚守,更见实践方法。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法官恪守信条,换位思考感知当事人诉求,以真诚耐心化解纠纷、弥合分歧。近日,在该院法官深入释法说理和耐心劝导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由衷称赞。
基本案情
时间回溯至2022年,原告江某将自用房屋出租给被告章某。但从当年1月份起,章某便屡次违约拖欠房租,经江某的多次催促,章某仅支付了1-3月的房租,4-11月的房租及物业费、水电费一直未付。江某多次沟通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钟爃安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沟通,积极组织调解。然而,因双方诉求存在差距,首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时,被告章某未到庭应诉,从程序上看,法官可依据清晰事实作出缺席判决,案件也能就此“结案”。但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法官考虑到缺席判决可能无法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甚至加剧对立,在判决书即将下发之际,决定再做一次努力,尝试最后一轮调解。
经过了解,章某对所欠的租金事实没有异议,但因经济困难请求分期付款。法官随即与原告沟通,从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解纷效率的角度出发,再次征询双方意愿,并引导双方从情理法多角度协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调解过程一波三折,但最终圆满解决,不仅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法官办案理念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的转变。
法心凝善念,和气化冰棱。下一步,钦北区法院将继续坚定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以更贴心的服务、更务实的举措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文 | 覃琳期
图 | 黎志炜
编辑 | 苏冬梅
审核 | 梁业盈
【2025年第1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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